使用條款
1. 目的
本約款旨在規範 Newndy Co., Ltd.(依大韓民國法律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,以下稱「公司」)與利用公司所提供之本服務的會員之間,關於服務使用的權利與義務的相關事項
2. 定義
本章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:
- 網站:指公司提供本服務之線上網頁(https://www.veasly.com)。
- 品牌方/原始賣方:指於韓國實際販售商品之人,包括品牌、授權經銷商、線上商城賣家及個人賣家(含閃電拍賣(BUNJANG)之二手個人賣家)。
- 商品:指經會員於購買申請中指定,並由品牌方/原始賣方販售及出貨之產品。公司與品牌方/原始賣方間之交易係為會員之計算所為,公司對會員不居於出賣人之地位。
- 購買申請(代購):指會員依公司規定之方法,委任公司代為向品牌方/原始賣方購買韓國商品並安排配送之行為。
- 服務:指公司依本約款提供之代購申請受理、代為下單與付款、韓國物流中心集貨、國際運送安排、通關協助及其他附隨服務。
3. 條款的效力
- 公司可以對本約款中未規定的細節內容制定個別政策(以下稱為「政策」),並可隨時進行修訂,並透過網站進行公告政策與本約款一起構成服務使用契約(以下稱為「使用契約」)的一部分 會員同意本約款及政策,即與雙方蓋章簽署使用契約具有同等效力
- 公司可以針對某些特定服務另行制定條款(以下稱為「個別條款」),若會員同意該個別條款,則個別條款構成使用契約的一部分 如個別條款與本約款有衝突之處,則優先適用個別條款
4. 約款的公告及修訂
- 公司會透過網站公佈本約款的內容,讓會員輕鬆知曉
- 公司若有需要,可在不違反相關法令的範圍內修訂本約款及政策 若有修訂,會明確標示修訂內容及生效日期,並於生效日期的7天前起至生效日期前一天為止,透過網站進行公告不過,若變更內容對會員不利,則會於修訂約款及政策生效日期的30天前起至生效日期為止進行公告
- 若因關係法令的制定或修訂導致制度變更等,難以按照本條通知會員的急迫及不得已情況,將依據第2項的方法,於修訂約款或政策生效日前公告修訂內容
- 若會員不同意修訂約款及政策,則可在修訂約款及政策生效日期前表示拒絕,並可依據本約款及政策解除使用契約
- 若公司按照本條第2項公告或通知修訂約款及政策,並明確告知會員若未在生效日前表明意見將視為同意,但會員未明確表示拒絕,則視為同意修訂約款及政策
5. 購買行為及保證否認